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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设 置

  市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河南省、许昌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和执法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区域重大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
  二、组织制订部门并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的环境保护内容;管理全市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恶嗅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电磁辐射品等 污染的防治;公布应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乡、镇(办)之间的污染纠纷。
  五、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地面水环境功能区规划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保护区、功能区的建设管理建议;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资源开发活动;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与野生动物、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六、组织全市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污染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问题控制、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呈报)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履行项目以及区域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环境科学技术研究以及环境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环境监测的规范化管理;归口管理环境保护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设备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市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组织指导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禹州市环境保护局内设12个科室,下设三个二级机构。
  内设科室:


  1、办公室:8113388
  工作职责:
  一、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贯彻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文秘、保密、档案、文印、催办查办、公众举报和接待工作。
  三、做好局内外各种会议的组织、材料准备工作。
  四、负责机关内部考勤、值班安排、精神文明建设、人事工资手续办理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离退休干部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内部的教育、整顿、总结、信息上报等材料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的评先推荐、表彰工作。
  七、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中心工作。
  主 任:朱冠宇
  副主任:李 莉  党 斐  铁红超
  

  2、行政管理股:8116300
  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
  二、负责卫生、车辆管理、后勤(水、电、电话、办公楼)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局办公用品购置、发放和管理。
  四、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中心工作。
  副股长:巴向红 张西明


  3、财务股:8116160
  工作职责:
  一、依据《会计法》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认真进行会计监督,维护会计秩序,保护国家货币资金和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二、负责各种收费款项的按规定解缴,并及时从财政部门拨回环境保护所需要的各种款项。
  三、落实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合理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保障全局工作经费的正常动作,搞好全局财务支出服务。
  四、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按时向局领导、市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
  五、负责对有收费任务的局属职能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财务检查。
  六、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中心工作。
  股长:陈丽娜


  4、法制信访股:8116397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来信来访案件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环保行政执行,组织环保听证会,受局长委托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三、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的组织、筹备和实施工作。
  四、负责行政处罚材料的审核,参与全市环保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人大、政协提议案的办理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中心工作。
  股 长:
荆红彬
  副股长:姚艳红


  5、强制执行室:
  副主任:巴 晨


  6、纪检监察室:8116210
  一、负责完成市纪委和许昌市环保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顿企业经济秩序和文明执法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三、负责开展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思想教育工作。
  四、对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效能监察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行风评议工作。
  七、完成纪检信息上报工作。
  八、对各单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九、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廉洁从政。
  十、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中心工作。
  主 任:王国伟


  7、开发监督股:8116361
  一、制定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贯彻执行环保经济技术政策、产业政策,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负责编制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的计划。
  四、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审查立项报告中的环境保护篇章,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五、负责烟尘控制、噪声达标区、水源保护区的规划与管理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中心工作。
  股 长:刘俊现
  副 股长:黄也青


  
8、自然保护股:8116172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生态保护、自然保护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状况的调查工作,依据调查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保护生态环境的计划、建议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对策。
  三、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四、负责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中心工作。
  股 长:李文娟
  副股长:赫素峰


  9、综合计划股:8116365
  一、负责全市环保目标的考评工作。
  二、负责全市环境统计业务工作。
  三、负责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境任务的落实工作。
  四、负责局《简报》的编写和发放工作。
  五、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中心工作。
  股 长:王和平


  10、宣传教育股:8116370
  一、组织指导全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贯彻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
  三、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纪念活动、对外宣传教育的材料准备,检查指导乡、镇(办)、企业等 排污单位的宣教工作。
  四、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及局机关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五、负责与各级新闻宣传部门的信息联系。
  六、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中心工作。
  股 长:程占伟 
  副股长:李文勇 


  11、污染控制股:8116353
  一、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拟定年度限期治理计划。
  二、负责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格审查认证工作。
  三、负责全市排污许可证发证工作及污染控制等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负责全市污染负荷总量控制,监督检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工程验收前的设备安装、高度、验收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对污染源治理设施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中心工作。
  股 长:叶振奇
  副股长兼大气治理室主任:王晓刚
  副股长兼废水治理室主任:刘晓颖


  12、工会:8116305
  一、负责落实上级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开展局职工文化娱乐活动。
  三、负责局图书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局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中心工作。
  副主席:杨经纬
  副主任:王彩芳 

 
   13、稽查队:8113388
  主要职责:查除全市违法排污企业
  队 长:赵军民 
  副队长:李 培

  14、放射源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放射性物质的环境监管工作
   股 长:李晓波
                             
   禹州市环境保护局下设三个二级机构、监察大队、监测站和环科所。其中,监察大队下设计征室和10个中队。
  1、监察大队
  书 记:葛丰恺
  大队长:何 兵
  

  计征室:8116005
  主 任:蔡小红
  副主任:王 凯
  职 责:
  一、协助监察大队长及书记组织协调本单位工作,贯彻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文秘、保密、档案、文印、催办查办、公众举报和接待工作。
  三、做好本单位内外各种会议的组织、材料准备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内部考勤、值班安排、精神文明建设。
  五、负责本单位内部的教育、整顿、总结、信息上报等材料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中心工作。
  

单  位

辖  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备  注

夏都中队 夏都办事处 队长:徐跃峰 副队长:王晓磊    
颖川中队 颖川办事处 队长:徐 龙 副队长:王 旭    
钧台中队 钧台办事处 队长:刘建设 副队海:王 珏    
韩城中队 韩城办事处 副队长:黄利克、朱红帅    
方山中队 方山镇 队长:屈运杰 副队长:郑高尚    
无梁中队 无梁镇 队长:赵建华 副队长:周希文     
神垕中队 神垕镇、张得乡 队长:李学伟  副队长:付旭强    
磨街中队
鸠山中队
磨街乡 队长:王贯勋 副队长:崔晓敏    
古城中队 古城镇 队长:张建堂    
范坡中队 范坡乡、小吕乡 队长:贾照凡    
鸿畅中队 鸿畅镇 队长:刘政军    
朱阁中队 朱阁乡 队长:郭金凤    
郭连中队 郭连乡、山货乡 队长:张占央    
苌庄中队 苌庄乡 队长:陈丽端 副队长:王校伟    
梁北中队 梁北镇 队长:贾占坡 副队长:杨浩尚    
褚河中队 褚河乡 队长:杨焕仙    
方岗中队 方岗乡 队长:胡秋菊    
火龙中队 火龙镇 队长:王力强    
顺店中队 顺店镇 队长:袁明祥    
文殊中队 文殊镇 队长:董少辉 副队长:和钦鹏    
浅井中队 浅井乡 队长:刘龙军    
花石中队 花石乡 队长:蒋高苗    
市直中队 市属八个企业 队长:杨宏斌    
西工业园区中队 西工业园区 队长:赵克松 副队长:焦志强    


  
2、监测站:8119993
  站 长:杨二奇


   3、环科所:8116395
  所 长:苗靖宇

 

   4、审批中心
  主 任:张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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